曾被聘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永宁县人民检察院民行专家,提供咨询建议;为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宁夏中卫大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对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收购提供尽职调查。担任中卫市、吴忠市、同心县等多家税务局,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吴忠市红寺堡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等行政单位法律顾问;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瑞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或诉讼服务。
曾被银川市司法局评为“2013-2016年度银川市优秀律师”;
被宁夏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
被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评为“全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
被银川市律师协会评为“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