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与重组
|
|
方和圆所系银川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理事单位。2009年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 2018年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的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名册》,为宁夏地区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一级管理人、强制清算案件的清算组社会中介机构成员。
方和圆所企业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团队是一支知识型专业化律师团队,在企业股权设置与激励、合规化管理、风险防控、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与重整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具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为企业内部治理、兼并重组规划设计各类解决方案,尤其擅于解决企业经营管理、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重整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先后办理了全国首例非银行金融机构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宁夏唯一证券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等具有全国影响力案件和宁夏首家执行转破产宁夏松瑞林产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等20多件破产清算、重整案件。
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包括
● 公司治理法律服务: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内部结构治理、股权激励、合规化管理、风险控制等法律服务。
● 公司重组法律服务: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收购与重组方案制定、商务谈判、收购与重组过程中的各类法律文书的制定等法律服务。
● 担任破产管理人、清算组: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接受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委托担任其中成员或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破产案件利害关系人专项服务:作为债务人、债权人、战略投资人、债务人的出资人、取回权利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破产或清算程序。
● 起草、修改、审定全部并购法律文件申请破产法律服务:代理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 申请强制清算:代理股东、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强制清算;代理股东启动公司解散。
● 自行清算专项法律服务:接受公司、股东的委托担任公司自行清算组成员或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 债务重组、债务和解全程法律服务:接受困境企业的委托,就其债务重组、债务和解等事务开展尽职调查,并提出或论证解决方案,参与谈判签订相关法律文件,监督或执行解决方案。
● 预重整专项服务:破产重整程序启动之前,接受债权人、债务人、战略投资者等委托通过协商谈判、论证,拟定重整计划草案,促使各方达成重整共识形成法律文件,为顺利重整做好铺垫。
代表案例
更多 >
该领域律师团队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