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为自治区财政厅55亿债券发行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 2015年,为银川滨河、兵沟黄河大桥及连接线PPP工程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2016为盐池县国有资本运营整合、国家发展基金投放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4.担任自治区财政厅、兴庆区人民政府、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0家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
1. 2013年被评为“银川市律师协会工作先进个人”;
2. 2014年被评为“银川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委员会优秀委员”;
3. 2016年被评为2013-2015年度银川市优秀律师;
4. 2018年被评为宁夏优秀青年律师;
2011年8月,《刑事辩护的困境探讨-从北海四律师案谈起》获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三等奖;
2011年9月,《单位团购期房合同的性质与效力》被银川市法官协会、银川市律师协会评为银川市首届民商事审判实务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