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之托,处理宁夏物资产业集团系列破产回转案件,高效专业处理结案;
2. 受盐池县财政局之托为盐池县国有资本运营整合、国家开发基金、农业发展基金投放等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涉及2.5亿元基金、近十家企业股权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 先后为宁夏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后勤机关管理处、盐池县财政局、盐池县中民融盐扶贫担保有限公司、盐池县兴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业务部、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兴俊集团等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法律服务;
4. 2017年,受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处理宁夏首例保理合同纠纷案件,最终获得胜诉;
5. 2018年,受杨彦聪、党彦平委托,处理2.4亿元涉及煤炭资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胜诉,并成为区内完全适用定金罚则判决最高且为首例判例;
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灵活运用执行、地产资源处理模式,成功完成对宁夏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亿元债权清收。
1. 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并购交易师资格。2016年,被银川市司法局涉外法律事务人才库首批入库律师。
2. 目前系银川市电视台“律师维权”特邀律师、宁夏广电98.4频率特邀嘉宾律师;
3. 连续两年获宁夏中小企业创业服务协会“优秀法律顾问”称号;
2014年,撰写的论文《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的困境初探》获第六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三等奖,并被《宁夏律师》杂志收录。
2017年,撰写的论文《浅析“明股实债”合同效力认定的裁判标准》获第九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