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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幅度巨大,草案共16章216条,相较现行法律的12章136条,实质新增和修改达160余条,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9月28日,本所召开专题研讨会,对草案条文进行逐条研读与深入讨论。研讨会由本所高级合伙人、破产与清算法律事务部主任李志伟律师主持,十余位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参会交流。
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围绕草案的总则、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破产清算等重点章节展开务实探讨。讨论聚焦于条款的可操作性与实践衔接,累计提出二十余条具体修改建议。这些意见多源自一线案例,针对草案中可能存在的模糊地带和实务难点,提出了细致可行的调整思路,旨在增强法律条款的精准性与适用性。 ![]()
本所党总支书记、主任徐宝律师出席研讨会并作总结。他对各位律师展现的专业能力与负责态度予以肯定,并表示:“通过此次研讨,我们既深化了对立法精神的理解,也以实际行动参与了法治建设的过程。所提意见立足实践,反映了本所在破产业务领域的持续积累。本次研讨形成的建议将经系统整理后,以律所名义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未来,方和圆将继续践行“德行皆优的法律专家”价值理念,紧跟立法动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环境的完善贡献方和圆力量。 文稿/王婷婷 审核/徐 宝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3月,是宁夏最早的国办所之一。1999年10月,改制为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8年8月,改制为宁夏首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20年12月,成立宁夏方和圆(吴忠)律师事务所,现共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180余名,其中执业律师超过150名,党员50余名。 2021年9月,方和圆荣获中国律所最高荣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同时具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资格,是银川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是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银川市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优秀配合单位,曾4次获评“自治区优秀律师事务所”,连续8年获评“银川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三十多年的发展中,方和圆始终坚持“打造宁夏一流示范所,争创全国优秀品牌所”的建所目标和“党建立所,文化固所、专业兴所、人才强所”的战略方针,在政府法律服务、破产与重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金融与证券等核心业务领域具备行业领先优势,已成为业内知名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在西部地区享有盛誉。 — 银川所 — 联系电话:0951-3803066/3803055 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0-11F — 吴忠所 — 联系电话:0953-5088222 地址: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银都4-101 |





